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筑府办发(2007)93号)
自公安部“3·28”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以来,贵阳市各级政府、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牢牢掌控力克火患的主动权,有力地推进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了一大批积存多年的火灾隐患,保持了防火工作的持续稳定,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初战告捷。现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市、县相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在认真分析本地区重点消防危险隐患源的基础上,按照“有则必改,改则必严”的原则,制定并启动实施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先后成立了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督察组32个,各地共派出检查组74个,累计检查次数达143次,贵阳市市长袁周、副市长帅文等领导多次带队督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情况,就督办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解决整改资金等事宜亲自调研,现场办公,一批重大隐患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各地政府采取召集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签订责任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督导、现场办公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促使各类消防隐患整治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部门密切协作,强势出击,重拳打压,切实增强协调督办的实际效果。
各有关职能部门牢固树立整改火灾隐患的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加强协同配合,进行分工包干,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完善了“谁督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明确督办职责、督办范围、督办时限,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逐条整改,逐项消除。期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先后会同当地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工商、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达35次,分别在“云岩海湾歌舞厅、乌当龙海滩浴业有限责任公司、清镇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事宜。目前2007年省级立项的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有3家全部整改完毕。对除患不力的单位和场所,各地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通过必要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彻底地消除火灾隐患,先后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贵州移动通讯集团乌当分公司”、“新天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火灾隐患单位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了停产停业,社会消防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