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采取分批通知分行业集中审验,希望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请在每周星期二、三、五来)到市物价局收费二处办理。具体联系地址为:红谷滩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2楼,联系电话:3986294。个别单位因票据帐册较多携带不方便的,可以与我们预约采取上门审验。
四、审验后的整改要求
通过自查和审验后,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一年内不得调整收费标准,对逾期未自查、年审、整改的单位,我们将依照《
价格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我们将吊销《收费许可证》取消其收费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二00六年八月八日
年审顺序号:
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单 位: (盖章)
收费许可证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单 位 地 址:
审 验 年 度:
南昌市物价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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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项目总数: │ │从何部门领用票据: │
│ │ │项 │收│ │
│ │ ├───────────────────┤费├───────────────────┤
│ │ │年度收费总额: │票│领购票据数: 本 │
│申│ │ 万元 │据│ │
│报│ ├───────────────────┤情├───────────────────┤
│单│收│其中: │况│使用票据数: 本 │
│位│费│1、中央批准制定收费标准: │ ├───────────────────┤
│填│项│项 │ │结余票据数: 本 │
│写│目│ 收费金额: 万 │ ├───────────────────┤
│自│情│元 │ │票据开列收费总额: 万元 │
│查│况│2、中央批准经地方制定的: ├─┼───────────────────┤
│情│ │项 │财│年度收入: 万元 │
│况│ │ 收费金额: 万 │务│ 其中:拨款: 万元 │
│ │ │元 │情│ 收费: 万元 │
│ │ │3、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收费: │况├───────────────────┤
│ │ │项 │ │年度支出: 万元 │
│ │ │ 收费金额: 万 │ ├───────────────────┤
│ │ │元 │ │年度结余: 万元 │
│ │ │4、具体收费项目: ├─┼───────────────────┤
│ │ │(1) │ │无证收费: 项 │
│ │ │ │收├───────────────────┤
│ │ │(2) │费│ 金额: 万元 │
│ │ │ │执├───────────────────┤
│ │ │(3) │行│提高标准: 项 │
│ │ │ │情├───────────────────┤
│ │ │(4) │况│ 金额: 万元 │
│ │ │ │ ├───────────────────┤
│ │ │ │ │超规定期限收费: 项 │
│ │ │ │ ├───────────────────┤
│ │ │ │ │ 金额: 万元 │
│ │ │ │ ├───────────────────┤
│ │ │ │ │扩大范围收费: 项 │
│ │ │ │ ├───────────────────┤
│ │ │ │ │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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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项目、标准、对象、计算单位与实 │ │
│价│际执行是否一致 │ │
│格├─────────────────────────────────┼─────────┤
│主│2、是否按规定办理《收费员证》 │ │
│管├─────────────────────────────────┼─────────┤
│部│3、财务收入、支出、票据存根其数据是否真实放映实际情况 │ │
│门├─────────────────────────────────┼─────────┤
│填│4、其它要说明的情况: │ │
│写│ │ │
│审│ │ │
│验│ │ │
│情│ │ │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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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财务 │ │申报单位│ │价格主管部门审核人│ │
│ 人员签字 │ │负责人签│ │ 员签字 │ │
│ │ │ 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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