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补助力度。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在新增低保资金中统筹解决因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人员生活造成的影响。各市要安排专项资金,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教育厅抓紧落实中央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补贴政策,用好中央补贴资金,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并从2007年秋季开始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新的资助政策。鼓励大中专院校与屠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实行定点供应。
(二)建立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各级物价部门要抓紧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准确反映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当价格普涨引发价格指数大幅上涨时,启动联动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
(三)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根据生猪、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情况,及时投放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家庭发放“菜篮子”价格补贴。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猪养殖大户,支持生猪调运和猪肉储备,加强市场吞吐调节,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住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等关键环节,抓紧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恢复生猪生产。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经贸、交通、国土资源、工商、质监、卫生、统计、物价、金融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引导生猪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创造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