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进度安排
1、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调研与筛选工作
组织各地环保部门,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上报我局。根据初选结果,我局拟安排部分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进行调研,筛选清洁生产适用技术。该项工作是推动清洁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计划在2004、2005两年中滚动进行。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污染企业,都要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在2004年及2005年进行。
3、污染严重企业的公布
通过媒体每半年一次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为公众、社会监督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依据(首次公布时间定于今年的6月份,超总量排污企业的公布待到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施后进行)。
4、开展清洁生产自愿行动计划
企业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其自愿与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协议,以此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5、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
计划于2004年内举办1期清洁生产审计师培训班;并于8月和11月以及2005年4月举办三期清洁生产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政府部门清洁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的审核人员等。
6、清洁生产示范现场会
选择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召开示范现场会3-5次,有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审核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等参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经验。首次现场会计划于2004年5月份在东莞市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举行。
7、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调研
选择国内外循环经济较成功的区域进行调研,借鉴国际和国内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及失败教训,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选择一些重点城市如深圳市等,作为循环经济示范市试点;重点区域如广州、珠海、中山、佛山、揭阳等地一些典型区域,作为畜牧养殖、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循环经济的示范试点;重点工业园区如南海生态工业园、佛山和河源的陶瓷工业园等作为园区与行业的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实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