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做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现将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关于做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环监发〔 2004 〕 5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化认识,狠抓落实,迅速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报送专项检查信息。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国务院重点整治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过渡投资,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推动三大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并逐步扩展到电石、炼焦、铁合金、铬盐、皂素行业。通过重点检查上述行业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转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予以处理。
二、各地务必在 7 月 13 日前通过 12369 网络( http: www.12369.gov.cn/index.asp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送专用账户登录 环境监察专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点行业专项检查表,并以邮件和文件形式上报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的书面报告。
三、为保证“环保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省环保局将对各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及信息调度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环保执法年”工作评比的一项内容。对于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显著的地区将在“环保执法年”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对于进展缓慢、信息不畅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