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卫防发〔2007〕84号)
各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卫明电 [2007]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我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实施。
附件:深圳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
深圳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深圳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江捍平
副组长:张 丹
成 员:张英姬、张亚飞、姚保山、董书贤、刘敬文、黄群孙玉卫、邱泽文、赖丕生
(二)深圳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张英姬
副主任:张亚飞、黄锦生
成员:卓丽、郑建宏、查长江、谢锦尧、杨北兵、谢劲心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全市20%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和60%中小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评级。
(二)在小型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级为A级的餐饮经营单位与集体食堂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实现全市工业区食堂数量满足全市工业区70%以上员工的安全就餐需求。
(四)中小型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具使用率不低于总数的10%。
(五)掌握全市学校使用管道直接饮用水的基本情况;全市学校管道直接饮用水卫生许可率达100%,并纳入卫生监管。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从今年起开展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评级,针对小型餐饮业的特点,我局组织制订了小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标准,包括普通类、小吃店、中式快餐、西式快餐、火锅店、集体食堂共6个标准。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我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小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标准的通知》(深卫防发〔2007〕48号)要求,做好我市小型餐饮业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