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由企业负责,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时监控进行监督和检查。选择西安、延安、榆林、宝鸡四个市作为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试点城市,试点市各选择一至两家企业实施远程监控试点,由西安、延安、榆林、宝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省安全监管局对四个市远程监控试点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及市、县安全监管局参观交流。
(五)开展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2007年12月开始,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评估工作。
目前已进行过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评价报告送当地县安全监管局,由县安全监管局进行核实,并将安全评价报告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对界定为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市安全监管局予以确认备案;对界定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直接上报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进一步确认共同备案,属于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由省安全监管局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大危险源评估时限按照省安全监管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重大危险源隐患治理
各级安全监管局督促、协调各部门、行业和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要责成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三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并及时上报。
五、组织领导
为指导、协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成立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国防科工委、省国资委、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省煤炭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西北陕西分公司、省天然气公司参加的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一项基础工程、一项治本之策、一项长久任务,认真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