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委、市经委关于开展本市银行卡综合应用环境建设和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信息委社〔2007〕236号)
各区(县)信息委、经委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银行卡的应用受理环境,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配合特奥会、奥运会、世博会等重要活动的举办,适应国际大都市建设需求,结合《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沪信息委社〔2007〕112号)的要求,市信息委、市经委将联合开展全市银行卡综合应用环境建设和达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推进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总体目标:到2007年末,全市联网POS机具累计超过10万台,联网商户累计超过3.8万家。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或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和服务企业(以下称“达到标准要求的商业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超过75%。具体要求如下:
1.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九个中心城区内,市级商业中心达到标准要求的商业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超过95%;区级商业中心达到标准要求的商业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超过85%;标准超市、大型超市和家电专业卖场实现全面受理银行卡。在社区商业中心建设过程中,结合银行IC卡电子钱包试点工作,率先实现受理银行卡。
2.闵行、宝山、嘉定、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九个郊区县内,区级商业中心达到标准要求的商业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超过75%;标准超市、大型超市和家电专业卖场实现全面受理银行卡。在加快建设和改造郊区县标准化日用品市场和农村生产资料市场、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积极拓展银行卡使用范围,建设银行卡受理环境。各类以生态景观、乡村风光、古镇建筑为特色的商旅人文风情区内的商业企业,基本具备银行卡受理条件。
3.浦东新区围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所辖范围内的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中心银行卡受理全覆盖,社区商业中心银行卡受理率达到85%。
4.特奥会比赛场馆(详见附件1)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商业服务网点、重点商务区,受理人民币卡和外币卡的特约商户普及率达到85%。特奥会运动员主要住地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商业服务网点、重点商务区,受理人民币卡和外币卡的特约商户普及率达到90%。上述工作于9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