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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市政建(2007)559号)


市政、公路行业各有关单位:
  8月17日,交通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湖南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有关情况,传达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公路桥梁建设使用安全工作。当天,交通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紧急通报,对下一步的治理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和市领导的要求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立即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融
  副组长:王以中、张蕴杰
  组员:钱寅泉、朱惠君、徐明德、张敏毅、管 伟、严炯浩、盛伯荣
  (二)下设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朱惠君
  副组长:朱成宇、管伟、刘建耀、吴青峰
  组员:俞智明、韦敏、商国平、汪维恒、王亦麟、沈建庭
  二、排查工作方法、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排查的重点
  排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其重点是:
  1、长大隧道和跨江跨海特大桥梁 ;
  2、圬工砌体桥梁
  3、结构、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
  4、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在建的桥梁及其他公路、市政基础设施:
  1、查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是查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和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工程项目批准部门、时间、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是否规范等。
  2、查勘察设计。主要是查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认真执行公路、市政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和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可靠等。
  3、查项目管理。主要是查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招投标文件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工程是否有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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