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普查的职责划分
由于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才能确保顺利完成,在此对各成员单位污染源普查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环保局
按照贵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组织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二)市统计局
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技术支持及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市级所需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确保按时拨付到位。
(五)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乡企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商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负责组织本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工作。
(六)市规划局
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所需的地形图。
(七)市工商局
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所需的污染源企业基本登记信息。
(八)市水利局
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所需的水文资料。
(九)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所需的气象资料。
七、普查的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07年6月底前,市政府成立贵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各区(市、县)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二)宣传培训阶段
2007年11月底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使全社会了解、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使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培训,针对污染源普查技术规范、表格填报说明及管理软件使用等方面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