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一年,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面和规范率都比去年有所提高,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巩固中深化。普遍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对政务公开机构、内容形式、审核备案、信息发布、反馈回应、首问告知、咨询听证、检查监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予以规范。构建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在规范中完善。普遍运用了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及时有效。市级部门、区县、乡镇政务公开面达到了100%,规范率85%以上,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明显进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和法律定位,加强了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统一管理,规范了运行机制,强化了目标管理,推动了政府由“无限”向“有限”,“权力”向“责任”,“管理”向“服务”的转变。
(四)严格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了许可服务行为,简化了许可审批程序,增强了许可审批透明、公开,强化了服务意识,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的解决了作风差、效率低、不透明、收费乱、办事难等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政务公开重大意义认识不够,理解不够全面,甚至存有偏差,重视程度不够高,不愿公开,怕公开。二是发展不平衡,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一些地方领导机构协调不力,办事机构不统一,工作抓得不够扎实;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尚无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制度,对公开的事项不够明确。三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缓慢, 功能发挥不够好。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不规范,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服务素质不高。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泸州”这一主题,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重点抓好《
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的落实,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工作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