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7〕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文件的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于年初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分别建立了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市政府分管秘书长负总责,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市政府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作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并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重点抓好教育、医疗、水电气等单位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利益。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力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政务公开进行了专题研讨,泸县作了经验介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撰写了题为“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发展”的调研文章,按时完成了省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布置的调研课题。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泸州市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
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转发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强化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市政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保证目标进行考评考核,下发了《关于落实2006年度省市政府目标和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关于下达2006年度市政府目标以及保证目标和单项目标的通知》和《泸州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占依法行政考核分值的30%,在市政府目标考评分值中占1分,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也制定了政务公开一系列制度,并落实到二级、三级目标中,任务分解到了处科室,分解到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