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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意见

  (二)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和任务
  保护未成年儿童生命安全,是每位教育工作者的首要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根本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工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教育系统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五五”原则,认真落实好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和多样化的集体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以交通安全等为主题的演练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报警和自救的基本方法。二是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特别是注意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民工子弟校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的指导。三是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四是教育系统要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三)司法行政部门职责和任务
  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司法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以“五进”普法规划实施启动为契机,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种专项整治行为进行重点宣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作用,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的交通安全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工作,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配合各项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安全事故受害者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的力度,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要通过各种途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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