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物补偿共计79.54万元(其中:纳溪区10.01万元,叙永县69.53万元),由纳叙公司负责及时拨付给区县。
耕地和非耕地土地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即:以纳叙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乡村道路改移工程用地红线图为依据。两区县可在各自用地总面积中,根据各乡村道路改移工程实际用地量,调剂平衡。
(2 )工程费用
对纳叙铁路设计中有47处乡村道路改移工程,工程费用总投资为175万元,其中:纳溪区27.2万元,叙永县147.8万元,按协议由纳叙公司出资,工程超支部分由纳叙公司负责解决。
3. 工期要求
按照纳叙铁路工程总工期要求,纳溪区乡村道路改移工程需在7月底前完成,叙永县乡村道路改移工程需在9月底前完成。
具体要求为:纳叙公司会同当地交通部门在5月底前完成乡村道路改移工程施工设计并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完成用地红线图后,当地政府10天之内负责提供用地,由纳叙公司在9月底前完成全部乡村道路改移工程。
(三)工程管理
1. 市交通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乡村道路改移工程技术标准以相关技术规范和不影响乡村道路通行等为条件,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2. 工程建成后由当地负责管理和维护。
3. 纳溪区、叙永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纳叙铁路乡村道路改移工程建设协调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负责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对设计外的乡村道路改移工程
根据市交通局与纳叙公司的调查,属设计外当地政府及村民要求增设的乡村道路改移工程共计31处(见附表二)。其中:列入《四川省“十一五”农村通村通乡道路规划》的12处,未列入《四川省“十一五”农村通村通乡道路规划》的19处。
按照4月29日纳叙公司股东会决议,纳叙公司不承担设计外的道路改移费用。纳叙铁路全线设计桥梁有72座,涵洞239处,个别改移道路可考虑合并穿越铁路,可减少与铁路相交,在具体实施时,要结合沿线情况,充分利用已有的通道进行设计,以满足当地群众出行便捷和规划道路与纳叙铁路相交的需要。
(一)对于列入《四川省“十一五”农村通村通乡道路规划》的12处,由市交通局牵头,纳叙公司负责在铁路红线内预留通道设施,红线以外部分,市交通局会同区县政府负责解决;对于未列入《四川省“十一五”农村通村通乡道路规划》的19处,是否由纳叙公司在铁路红线内预留通道设施,由纳叙公司与区县政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