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四日
2007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快推进2007年度卫生改革与发展,落实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事业举办体制,现根据《宁波市县(市)、区卫生工作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05〕179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参照实施。
二、考核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甬党〔2003〕16号)、市政府《关于加大卫生投入 创新发展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的决定》(甬政发〔2005〕46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3〕13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5〕137号)等。
三、考核内容(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平时不定期评估和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集中考核前先由各县(市)、区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材料报市卫生局;然后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二)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市)、区卫生工作完成实绩、工作力度、政策到位情况,市政府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
2007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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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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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卫│1.召开由政府领导参加的卫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卫生改│ 4 │ │
│生工作的领导│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卫生强县(市)、区建设。│ │ │
│ (10) ├─────────────────────────┼───┼───┤
│ │2.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 3 │ │
│ │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监督,确保 │ │ │
│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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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落实卫生工作督查机制,实施考核奖励制度。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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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订实施│4.制订和实施区域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江东、江北、海曙 │ 3 │ │
│区域卫生发展│区除外)和“十一五”卫生规划,重点抓好规划项目的组 │ │ │
│ 规划(5) │织实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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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民办医疗│ 2 │ │
│ │机构的若干意见(试行)》(甬政发〔2005〕45号),鼓│ │ │
│ │励、规范社会力量办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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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医药│6.县(市)、区级医院要实施医药费用控制目标管理,与│ 4 │ │
│费用不合理增│2006年相比,每门诊人次、每床日药费收入增幅控制在5%│ │ │
│ 长(4) │以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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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先发展│7.以街道和乡镇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 4 │ │
│城乡社区卫生│和90%以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 │ │ │
│ 服务(17) │到100%。 │ │ │
│ ├─────────────────────────┼───┼───┤
│ │8.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大卫生投入 创新发展机制, │ 4 │ │
│ │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的决定》(甬政发〔2005〕│ │ │
│ │46号)文件精神,统筹解决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 │用房问题。 │ │ │
│ ├─────────────────────────┼───┼───┤
│ │9.全面建立城乡社区责任医生制,社区责任医生覆盖率达│ 4 │ │
│ │100%;海曙、江东、江北社区卫生服务门诊量同比增长5%│ │ │
│ │以上,其它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 │ │
│ │55%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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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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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 3 │ │
│ │医保政策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 │ │
│ ├─────────────────────────┼───┼───┤
│ │12.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 加分 │ │
│ │意见》(浙政发〔2007〕35号)文件精神,在推进体系建│ │ │
│ │设,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发展政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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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加强│13.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 4 │ │
│农村卫生工作├─────────────────────────┼───┼───┤
│ (16) │14.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和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 │ 4 │ │
│ │民健康体检建档率达到7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 │ │ │
│ │达标率达到85%以上。 │ │ │
│ ├─────────────────────────┼───┼───┤
│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住院有效费用│ 4 │ │
│ │的补偿水平达30%以上。 │ │ │
│ ├─────────────────────────┼───┼───┤
│ │16.全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制度,报销比例 │ 4 │ │
│ │不低于当次有效费用的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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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完善│1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非典、人禽流感、艾滋│ 7 │ │
│公共卫生工作│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霍乱、鼠疫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措│ │ │
│ (18) │施和相关政策,实施《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开展慢病│ │ │
│ │社区综合防治工作。 │ │ │
│ ├─────────────────────────┼───┼───┤
│ │18.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死亡率≤17/10万,婴儿 │ 3 │ │
│ │死亡率≤12‰。 │ │ │
│ ├─────────────────────────┼───┼───┤
│ │19.切实加大以食品卫生、职业危害和医疗服务市场为重│ 4 │ │
│ │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 │ │
│ ├─────────────────────────┼───┼───┤
│ │20.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条例》,依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 │ │
│ │。实施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城镇建成区落实除四害工作措│ │ │
│ │施,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 │ │
│ ├─────────────────────────┼───┼───┤
│ │21.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镇(乡、街道)、村活动。│ 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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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卫生│22.卫生事业经常性经费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比│ 4 │ │
│投入力度(30│上年有所提高。 │ │ │
│ ) ├─────────────────────────┼───┼───┤
│ │23.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建立每人每年10│ 4 │ │
│ │元的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并及时补助到位。 │ │ │
│ ├─────────────────────────┼───┼───┤
│ │2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经费按每│ 4 │ │
│ │服务人口15元标准补助;其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按每万服务│ │ │
│ │人口3人的配置标准实行全额补助。 │ │ │
│ ├─────────────────────────┼───┼───┤
│ │25.县级疾控预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 4 │ │
│ │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献│ │ │
│ │血办等公共卫生机构按全额预算单位管理。 │ │ │
│ ├─────────────────────────┼───┼───┤
│ │26.政府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在编人员按养老、失业和医│ 4 │ │
│ │疗等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助。 │ │ │
│ ├─────────────────────────┼───┼───┤
│ │27.对列入卫生规划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建设项目,属公│ 4 │ │
│ │共卫生的,要列入年度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属医│ │ │
│ │疗机构的,要加大投入力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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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明确配套的经费,必须按│ 3 │ │
│ │规定予以配套,及时安排到位。 │ │ │
│ ├─────────────────────────┼───┼───┤
│ │29.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救助 │ 3 │ │
│ │经费除外),人均不低于3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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