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东部新城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甬政发〔2007〕54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东部新城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甬规字〔2007〕78号)收悉。经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批准《宁波市东部新城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有效引导、管理和控制东部新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地下空间资源效用,保证宁波未来城市中心和CBD地区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内容翔实,目标定位清晰,重点突出富有特色,与东部新城相关规划衔接较好,可以作为东部新城地下空间实施规划管理、控制和指导开发建设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