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加快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按照我市“十一五”乡镇客运站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建设的乡镇客运站,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路、运、站一体化”的要求,积极做好土地征用工作,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使用。三级及以下乡镇客运站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经有权部门审批后,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十一五”期间,改造120个农村渡口,完成渡改桥10座,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任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好的交通环境。
(九)加快发展农村公共客运,实现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各地要把农村公共客运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加强对农村客运的调研,对符合要求的线路,积极发展农村公交客运,优化线路走向,优化站点布局,优化车辆配置,最大限度地与城市公交对接,力争实现“零距离”换乘。对农村公交客运票价偏低的,经有权部门审批后,暂免征车船税。
五、做优道路客运产业
(十)科学编制客运网络规划。科学编制我市客运网络规划,加快建设与其他省辖市之间的城际快速客运网络、县(区)之间的城乡便捷客运网络以及县域范围内的农村通达客运网络等三大客运体系。要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编制地区客运网络规划,以客运站为节点,建设长短途相互结合、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相互衔接的客运网络。
(十一)打造“淮安快客”品牌,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制定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在道路客运行业中树立“淮安快客”品牌,按照“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违诺责任、统一保障措施”的要求,对旅客出行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满意度的服务。对品牌客运企业,在新增运力、班次变更、车辆更新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六、构建快速货运网络
(十二)打造“淮安快货”品牌,依托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建设道路快速货运系统。以重点港站、商品集散地、大型厂矿为节点,以城乡货运市场和信息网为载体,建立高效、便捷的区域快速运输网。有条件的大型小商品生产集散地,要鼓励发展快速货运企业,积极推行准点发车、定时到达的城市间固定线路快速货运模式。各地要规范发展货物运输辅助业,积极依托货运配载点或货运站等中介机构,推行上门提货、送货的快捷服务。引导货运企业发展集装箱、冷藏保鲜、大型物件等专用运输,强化重点物资快速运输保障能力,鼓励货运企业发展节点运输、多式联运,适应社会对货物运输批次多、批量小、价值高、随机性强、分散度高的运输需求。加快发挥淮安新港的作用,推动多式联运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力争培育1-2个一级道路货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