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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积极引导川南发电公司、中国铁道建筑公司、四川川化控股集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公司等大型企业全面参与我市煤电路化港开发,积极支持、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通过竞争择优对-个矿段整块实施勘建采-体化 有序开发,形成以煤电、煤路、煤化联建联营的大型企业为主体的煤炭供给开发体系。
  (三)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拍卖所属地方的资金,主要用于古叙矿区地质勘探,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矿段内的电力、铁路、环保等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由招标择优的大型企业开发建设。
  电力建设方面,古叙矿区规划建设的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要尽快开工建设,确保煤矿建设施工及安全生产的用电需求。
  公路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骨干公路建设的支持,同时采取市场化投融资方式,加快古蔺县仁怀段、石亮河至鱼化段、护家至双沙等矿区骨干路网的建设。
  铁路建设方面,协助中国铁道建筑公司解决纳叙铁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07年建成通车,以满足泸州电厂建成时对煤炭运输的需求,推动矿区规模化开发;同时鼓励其参与叙黔铁路和矿区铁路建设,加快隆黄铁路贯通。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煤炭工业循环经济体系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切实降低矿区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力开展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以及与煤伴生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支持煤矸石、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建设。
  积极开展煤化工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古叙矿区的煤质和我市实际,煤化工要重点发展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二甲醚等项目,并以此为基础合成低碳烯烃等。加快四川化工控股集团煤制气(50亿方/年)、煤制甲醇〔160万吨/年)、煤制油(100万吨/年)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协调服务,争取“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
  (五)强化监管,构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煤矿业主负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严格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督促和监督煤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和使用维简费和安全措施费,加大小煤矿安全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和正规采煤方法,年内全部淘汰落后采煤方法,提高煤炭回采率和资源利用率。各产煤县要建立四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强化矿工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矿山救护队、各产煤县矿山救护小队今年内完成省级资质认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机构、人员装备建设,强化采掘一线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使各项煤矿安全指标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形成促进我市煤炭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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