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紧急报送200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需求情况的通知
(苏财农〔2007〕162号、苏农机计〔2007〕44号 2007年9月7日)
各市财政局、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农业装备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深受各地农民欢迎。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追加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30号)精神,中央财政追加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00万元,其中19个县的110个血防重疫区行政村拟安排1300万元,实施血防重疫区村“以机代牛”工程;其他中央项目县(含血防区非重疫区村)拟安排1900万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现就做好中央财政追加农机补贴资金的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县确定及补贴机具种类
中央财政追加的3200万元补贴资金在年初确定的项目县范围内实施,不新增项目县,主要补贴购置以下机具:
(一)血防重疫区村
1.8-15马力拖拉机
2.55-70马力拖拉机
3.7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
4.三麦精少量播种机
5.担架式高效植保机
6.旋耕机
(二)其他项目县(含血防区非重疫区村)
1.55-70马力拖拉机
2.7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
3.旋耕机(与5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幅宽1.6米以上)
二、农机购置补贴标准
血防重疫区村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补贴标准为补贴机具价格(基本型)的50%。其他中央项目县(含血防区非重疫区村)农民购置农机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55马力(含)至70马力拖拉机,每台补贴0.8万元。
(二)70马力(含)及以上拖拉机,每台补贴1.2万元。
(三)旋耕机(与5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幅宽1.6米以上),每台补贴0.15万元。
三、补贴产品目录
追加补贴资金购置的55马力及以上拖拉机、三麦精少量播种机、担架式高效植保机按照《200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8-15马力拖拉机和旋耕机,按农业部公布的《2007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详见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