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以及深入企业和基层征求意见的办法,多方式、多途径地征求各方面对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分类梳理、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绝不能推诿扯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考核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
1、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级政府纠风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政风行风评议问答调查的配合工作,力争客观、真实地反映统计工作实际情况。
2、虚心接受各级政府纠风办集中反馈的意见,要对政府纠风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再认识、再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加大整改力度,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监督、请人民评判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动力。
3、认真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结。12月上旬,各县区统计局要全面总结今年的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教训,为明年工作打下基础,总结材料于12月5日前上报市局纪检组。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局里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县区统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好。
(二)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把“以人为本”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把不断促进统计人发展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在统计分析、统计调查、统计管理、数据处理等方面能力一流、富于创新活力的专业人才群体。各级统计机关要及时受理社会、单位、个人对统计数据的咨询服务。
(三)切实加强统计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知名度。宣传工作要做到“三结合”,即统计宣传要与统计工作相结合,与统计法制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利用“漯河统计信息内外网”及市主流媒体,开设统计专栏,大力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制制,努力为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统计工作的社会形象。
(四)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和时间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五)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各级统计部门要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政风行风问题。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统计队伍中存在的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采取得力措施,有效解决制约统计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