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6〕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要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要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立足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工作目标
  (一)控制目标
  1力争全市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2全市各类重大事故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
  3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350人。
  (二)工作目标
  1在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委托执法工作。
  2继续抓好4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总结30个市级示范乡镇经验,在全市其它乡镇全面推广。
  3继续抓好行政村村级义务安全监督员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4继续完善落实一线安全监控措施,做到客渡船有随船监管员,煤矿有驻矿监督员,区乡道路赶场天有乡镇监管员,高危行业企业有注册安全主任。
  5完成20处重大隐患挂牌整治任务,完成30处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的整治,危险路段新建700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防护墙。
  6所有超长线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和正常使用GPS,监控实现全市联网,实现动态监控。
  7所有高瓦斯矿井全部安装和正常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实现县、市级联网监控。
  8建成3条平安大道。
  9全面完成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和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作。
  10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投入、管理等重大问题,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