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把泸州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城市这一目标,大力开展港口经济、港口文化、港口城市功能研究,科学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地建设港口城市。要充分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大力发展临港经济,特别是临港工业和临港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医药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和重点建设清洁能源和新材料基地。
紧紧围绕西部化工城建设,充分利用泸州市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科研优势和化工存量优势,重点建设科技孵化机制,立足国际、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大力进行科技合作和技术、人才引进,积极组织全国知名专家进行科技攻关、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为化工城建设增加科技后劲。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打造一批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创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名牌产品。
(五)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
四川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政策法规,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和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在企业决策、管理、分配等方面充分保障民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充分调动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积极性,使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有量的增加和质的飞跃,成为我市经济的新支柱。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民营经济总量已占到全市GDP的一半以上,今后几年,全市民营企业的数量和从业人员必将有突破性发展,将使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大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到2010年,全市要重点发展200家民营科技企业,其中市级高新技术企业60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上亿元企业达10家,大力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建立和完善民营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加快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为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搭建桥梁。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企业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民营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的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融资难、缺乏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等问题,加强服务和培训,促进民营科技企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六)重视人口、生态环境和能源开发,保障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人口与健康的科技发展。医药卫生逐步由医疗向保健和预防转变,注重健康医学、保健医学、预防医学的研究,提高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重点开展与人口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药物的研究。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城市社区医疗体系等公共卫生体系的科技发展研究。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以科技进步遏制生态恶化。针对目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人居环境、自然生态等受到较严重破坏,同时资源利用率低的现状,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组织科技力量,就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等问题进行战略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加强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推广,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水利、土地、矿产、森林、旅游等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重视环保科技产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要通过标准、政策、示范工程和重点实用技术推广,努力推动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广先进的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节能技术和产品,重点推广污水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氮氧化物尾气治理技术和CNG汽车改装技术等科技成果,使环保科技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重视公共安全,以科技进步促进公共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共安全中的难点和重点课题,大力探索自然灾害、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生物安全等技术问题。重点推广道路交通、水运、煤矿、消防、公共场所和旅游等涉及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实用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成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贡献。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专利管理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