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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统计由法定数据向科学、权威数据转变的工作意见

  (一)专题调研。对事关漯河经济、社会发展的部分主要领域,实行一两人承担一个项目的方法,采用项目系统研究、跟踪研究的措施,把这些领域的数字由电脑向人脑、由数字向规律、由单项到系统、由零乱到整体的转变,通过系统研究,达到研究者逐步成为某一经济领域的统计分析专家,为漯河市培育出有知识、有经验、有分析能力、有真知灼见的专家,形成一个能够涉猎各个经济领域的统计专家群。
  (二)基础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强化部门、乡镇基层统计。重点抓好统计规范化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规范化工作要采取措施,明确专业分工,加大推进力度,通过规范化,促使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工作要强化领导,制订计划,采取灵活多样、长短结合、内外结合、单项与综合结合、单项与系统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全市统计工作者进行培训,使每一位统计工作者都能成为忠诚统计事业,懂得统计理论,掌握统计方法的统计能手。
  (三)定期分析。在对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时,既要做好当前的经济分析,在现有基础上给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更应立足长远,借助统计研究成果,提高统计分析的深度、广度和精度,用规律性的理论来分析我市当前和未来的经济形势,既能说明今天,也能预测明天,还能前瞻后天。
  (四)统计宣传。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统计知识、统计法规、统计工作内容和统计人的先进事迹,把统计工作推介给领导、社会和公众,以有效提升统计的知名度和形象。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定期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成立市统计局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轮流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组长每季度轮换一次,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当季(含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各专业科长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专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统计快报》、《统计月报》、《月度综合分析》、《季度综合分析》和《统计监测简报》等信息资料的报出日期和发送范围按漯统〔2007〕22号文件执行。每季度安排专项经费5000元,由常务副组长全权支配,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及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关于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专业统计、部门统计、县乡统计、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结合具体情况,认真做好统计基础工作达标的申报、评估和验收工作,逐步实现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传输、评估、发布、存储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按时通过省局、省队验收。在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的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成立由副局长公小惠任组长,总统计师、总工程师、法规科长、普查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市统计局业务培训领导小组,普查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对有关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统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0000元,保障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费由组长全权支配,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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