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县区统计机构在岗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专业统计方法制度、
统计法基本知识,主要统计指标与数据应用开发、统计信息写作,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技术,以及当前热点问题等。
培训形式:分期分批轮流培训。
(三)乡镇统计人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在岗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专业统计的方法制度、
统计法基本知识,主要统计指标与数据应用开发、乡镇统计信息写作,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技术,以及当前热点问题等。
培训形式:分期分批轮流培训。
(四)部门、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部门、企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专业统计方法制度、
统计法基本知识,主要统计指标与数据应用开发、统计信息写作,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技术,统计管理现状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渠道、当前热点问题等。
培训形式:由各专业根据工作需要,分期进行。
(五)调查队人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调查点辅助调查员及记帐户。
培训内容:统计基本知识,形势教育和记帐方法等。
培训形式:由调查队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培训计划分期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公小惠任领导小组组长,总统计师、总工程师、法规科长、普查中心主任为成员,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市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各自的业务培训授课任务。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做好参训人员的选送和组织工作,保证培训效果。
(二)具体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科室之间的相互协调,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专业科室要认真做好本专业统计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同时要加强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每期培训后要进行培训效果考试,达到培训目的。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合理安排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资格任证培训。
(二)根据漯河市统计局培训计划,请各科室于6月20日前将2007年培训计划报普查中心,2008年和2009年培训计划于当年第一季度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