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新增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及时入库的通知
(漯统[2007]39号)
各县区统计局:
从今年五月全市第一次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看,个别县区新增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入库资料不完全,有些新增单位未及时入库,不能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现状。为真实全面反映我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状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月份以前,新增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未入名录库的县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其进入本级名录库,同时增加统计调查单位个数。
二、五月份以后新增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县区,应在核实的基础上,适时进入本级名录库,同时增加统计调查单位个数。6月30日前将新增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情况报市普查中心。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搜集相关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