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委:承担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向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协调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参加水上搜寻救助。
市经委:负责生产企业有关物资和药品器械的储藏和紧急调度。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运输事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和车辆征用,提供消防装备和技术支持;核查、确定伤亡及失踪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者家属;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水上运输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的殡葬处理工作;调集、发放赈灾物资;对生活困难的我市伤亡人员家属,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水上应急工作中由市级财政安排的应急经费保障。
市国土局:参与引发水上运输事故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事故及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根据需要选派本系统船舶参加应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重要商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紧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药品的储存、调度,做好伤员救治和防疫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环境应急监测,协助交通和安监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参与处理因旅游发生的水上运输事故。
市政府台办:协助做好事故中涉台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协助获救外籍人员、港澳人员的遣送和死亡、失踪外籍人员、港澳人员的善后处理。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水上运输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重要灾害性天气信息。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水上安全运输事故应急反应,为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协助做好已参保遇险船舶财产、人身保险理赔工作。
成都警备区、武警成都市支队:负责协调、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水上应急反应行动。
2.2.3 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承担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救援行动;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以及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演练和培训工作;与相邻市(州)建立应急合作、联动机制;承担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