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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交委:承担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向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协调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参加水上搜寻救助。
  市经委:负责生产企业有关物资和药品器械的储藏和紧急调度。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运输事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和车辆征用,提供消防装备和技术支持;核查、确定伤亡及失踪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者家属;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水上运输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的殡葬处理工作;调集、发放赈灾物资;对生活困难的我市伤亡人员家属,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水上应急工作中由市级财政安排的应急经费保障。
  市国土局:参与引发水上运输事故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事故及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根据需要选派本系统船舶参加应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重要商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紧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药品的储存、调度,做好伤员救治和防疫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环境应急监测,协助交通和安监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参与处理因旅游发生的水上运输事故。
  市政府台办:协助做好事故中涉台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协助获救外籍人员、港澳人员的遣送和死亡、失踪外籍人员、港澳人员的善后处理。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水上运输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重要灾害性天气信息。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水上安全运输事故应急反应,为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协助做好已参保遇险船舶财产、人身保险理赔工作。
  成都警备区、武警成都市支队:负责协调、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水上应急反应行动。
  2.2.3 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承担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救援行动;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以及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演练和培训工作;与相邻市(州)建立应急合作、联动机制;承担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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