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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统计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组织管理统计工作,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统计、依法管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以国家统计局组织编写的统计“五五”普法辅导材料为辅助教材。
  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市、县区统计局要把法制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完善法制讲座制度。市、县区统计局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每年组织一次法制讲座,促进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市、县区统计局要继续参加省统计局每年举办各级统计局局长培训班,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是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按照省统计局、市法制办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演讲、讲座、座谈和优秀论文撰写评选活动,切实提高其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市、县区统计局的领导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坚持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管理统计工作,推动统计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发展。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市、县区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具体工作。各级统计局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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