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和任务。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市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和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市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市、区)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实现与国家、省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分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汇总等。在农村,利用国家统一提供的基础图件,以1:10000比例尺为主,查清耕地、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各类土地的状况。在城镇,要开展1:500等大比例尺调查,查清每宗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用途,了解城镇闲置用地的数量及分布。
我市的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要注意搞好两个结合,处理好三个问题,做好五个衔接。搞好两个结合:要与2004年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005年开展的城镇地籍调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其成果。处理好三个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处理;2004年、2006年土地市场清理整顿问题的处理;市区城市化进程“农转居”土地问题的处理。做好五个衔接: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许(昌)长(葛)推进区及郑(州)许(昌)产业带规划相衔接。
(三)时间要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2007年上半年开展本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土地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以及试点、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全面部署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成果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并按照省政府要求以2009年10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成果。土地调查进程中形成的成果可随时用于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管理。
三、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土地调查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