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2、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区域品牌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共同制定区域、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指导其注册集体商标,创建区域性品牌。
负责人:沈 健。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3、建立服务品牌认定培育计划,对已连续使用3年以上的服务业注册商标的使用、保护、品牌宣传和市场拓展情况进行调查,加强对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运用商标使用许可法律制度等的指导,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负责人:沈 健。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4、对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服务性企业,省政府奖励100万元;企业所在地政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著名商标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给予表彰。
负责人:沈 健。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六)拓宽投融资渠道。
1、对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融资支持。加强对通讯、信息、仓储、物流等基础服务业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进入四川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可给予相应信贷支持。对成都高新区、武侯区、都江堰市等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基础建设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负责人:周晓强。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2、重点支持直接面向企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为生产配套的物流、信息等相关服务型企业。以重点项目、龙头企业服务交易为基础,为生产性服务业提供融资服务。
负责人:周晓强。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一)积极扩大开放。把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作为投资促进工作的重点,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户四川。
负责人:施正华、吴显奎。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招商引资局。
(二)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规模。
负责人:施正华。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三)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加快成都服务外包基地和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建设,提升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
负责人:施正华、李建疆。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
五、优化发展环境
(一)优化审批程序。实施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进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审批项目“互联审批”制度。
负责人:沈 健。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