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订四川省公务卡推广实施的具体方案,落实公务卡推广工作;加大金融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力度,推进和提升全省“金卡工程”、“金税工程”以及城市信息化建设。继续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范围。
(3)研究提出全面推进全省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加强信贷征信管理,扩大信贷征信信息筹集和使用范围,大力构建信贷征信激励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征信市场管理。
负责人:周晓强。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2、积极推动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1)研究制定金融中心发展战略。制定《推进成都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行动纲要》,全面推进成都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2)抓住当前国内外金融产业后台服务中心向发展中国家和内地转移的历史机遇,及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内外资金融机构的数据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票据处理中心、银行卡中心、保险后援服务中心、灾难备份中心、研发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落户成都。
(3)支持成都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收购兼并和发行上市步伐,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改革与重组,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收购兼并,促进有条件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做大做强,逐步发展成为金融控股集团。
(4)积极争取成都在机构设置、市场建设、金融创新等方面率先进行金融改革试点,争取组建各类资本进入的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保险公司法人机构。
负责人:王筠权、倪荣鸣。
牵头单位: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五)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
1、加强组织协调。省商务厅与财政、税务、金融、司法、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关行业发展目标并督促落实。
负责人:李维民。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培育重点行业,壮大商务服务组织;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商务服务业规范发展。
(1)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监管,促进规范发展。引导和支持采取吸收、合并、兼并等方式做强做大一批会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增强竞争力。
负责人:张其昌。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到“十一五”末,全省执业注册税务师达到1400人,涉税中介服务面力争达到15-20%,涉税鉴证业务力争达60%以上。
负责人:张 炜、陈少中。
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为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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