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意见
(川办发〔2007〕6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及目标分解
(一)目标任务。力争“十一五”时期内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二)目标分解。
1、到2010年,构筑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以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以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物流储存配送平台,建立快捷、高效、方便、经济合理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提高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
2、围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服务领域,突破现代服务业共性服务技术与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标准、规范,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强化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建设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培育金融服务机构,提升金融业整体服务水平;增强成都的金融辐射功能,将其建成西南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通过几年努力,在全省逐步建立服务功能完善、品种齐全、质量较高,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支撑体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4、加快展览业地方立法进程,理顺会展管理体制,加强规划和监督管理,优化会展环境,规范会展行为;培育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一批综合和专业性知名展会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5、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等商务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人才、劳动力、仲裁等市场中介组织,推广代理、代办、经纪等中介服务方式,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商务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组织,大力培养复合型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司法厅。
6、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几年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7、到“十一五”末,全省电信业务收入达到365亿元,年均增长10%,行业增加值达到246亿元,年均增长11%。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