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有序地做好规划修编工作
(一)严格核定规划修编基础数据。认真开展“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做到实地、表格、图件、文字相一致。特别是要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数量、耕地保有量等情况进行重点分析,总结经验,结合开展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严格核定规划修编的各项基础数据。
(二)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要围绕落实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为本级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县级应主要围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包括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四个方面开展专题研究。设区市不仅要做好上述四个方面专题的研究,还应加强对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问题的研究。
(三)科学编制规划大纲。结合专题研究成果,经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按照规划修编各主要控制指标要求编制规划大纲。
(四)正式编制规划文件。市、县规划大纲逐级报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审查同意后,可正式开展编制规划文本和图件工作。
(五)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规划修编程序规定,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逐步推进。在规划主要指标控制和用地布局时,做到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旅游区纳入所在市、县规划范畴。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旅游区只编制控制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综合平衡。
四、加强对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改进工作方式。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尤其要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