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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盐业局关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决定

漯河市盐业局关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决定
(漯盐党[2007]23号)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委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加强专营,严格执法,全局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工作中,党支部、党员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支部评选,局党委研究决定:
  授予机关支部、销售公司支部优秀党支部称号;
  授予王军东、陈海涛、尹建生、陈向辉、赵庆华、李晓旭、韩凤鸣、马庆华、赵红军9名同志为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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