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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7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全省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虽然我市火灾形势相对稳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目前还存在着城乡、区域之间消防事业发展不均衡、社会综合防范体系不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及潜在的危险源还不同程度存在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全市今年的防火乃至今后的消防安全工作构成了极大威胁,随时都有诱发火灾的可能和危险,不容我们有丝毫疏忽和懈怠。

  为进一步加大加快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和进程,整体优化我市社会消防环境,竭尽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提供更好的消防服务保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贵阳隽才娱乐有限公司等1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对贵阳隽才娱乐有限公司等1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制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牌子悬挂于火灾隐患场所醒目位置,并依法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产停业。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制订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及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整改期限届满后,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验收,验收汇总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对完成整改的,摘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牌子,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确定一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各地政府要充分发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示、立案、整改、督办制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为贵阳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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