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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的通知
(赣府字〔2007〕43号 2007年7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樟树市临江镇等19个我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已经省政府审定,现予公布。

  以传统民居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体现了民族地方特色,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纪念意义,是我省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把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

  附件
江西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樟树市临江镇

  吉安县永和镇

  进贤县架桥镇陈家村

  万载县株潭镇周家村

  高安市新街镇贾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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