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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


  五、大力营造自然和谐,创建一流的人居环境

  18.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注重塑造地域特色,突出城市的个性和品位,体现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合理划定功能绿地、河湖水面、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依山傍水就势布局,形成起伏有致的城市建设格局。强化人文关怀,做到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观感优美,营造更加人性化的居住环境。按照规划建设有序、管理健全规范、治安秩序良好的要求,全面实施城中村整治。规范城区空调器外机和油烟引风机安装,完善餐饮、娱乐场所环保设施,严控噪声、油烟排放,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19.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形成方便快捷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继续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着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所有设市城市和10万人以上县城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各设区市城区实现不达标生活污水“零排放”,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20.加快生态和园林城市建设。2008年各市县要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加快公共绿地建设,抓好城市道路、居住区和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点、线、面、环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到2010年,50%以上的市县要进入省级园林城市行列,50%左右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城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积极推进生态市县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生态产业和生态工业园区,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人居建设。

  21.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开展集镇镇容镇貌集中整治和村庄治理,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加快清洁示范村建设,办好农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屋等五件实事。加快实施农村改水工程,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推进小城镇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加快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建立“户投、村收、镇转、县处理”四级清运处置体系。

  六、立足建立与完善,构建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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