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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7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丰富网站的信息内容,提高质量,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廉洁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把电子政务建设特别是网站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筑府发〔2007〕41号)要求,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本单位网站的建设,要加强网站信息的更新,使政府门户网站具有丰富及时的信息内容,多样的资讯形式,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确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同时,鼓励广大公务员、新闻界和社会团体提供信息,丰富信息来源。各单位要按照“公开是一般,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报送信息,凡是非涉密的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同时,应建立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建立自编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自编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三、信息报送内容

  (一)静态信息:包括单位情况、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各单位应定期(至少每月1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报送修正。

  (二)动态信息:包括单位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等。各单位要按照信息报送任务数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三)新闻类动态信息:内容由贵阳日报社、贵阳晚报社、市广电局负责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报送每天的本市新闻。

  (四)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信息的采编更新工作,由各单位网站信息员负责,并及时报送。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务活动及新闻发布活动,市政府新闻办要及时报送有关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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