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兰政发[2007]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依法行政的主体工程,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兰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纲要》确立了用10年左右时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这既为政府法制工作与时俱进、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契机和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纲要》贯彻实施近两年来,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政府法制工作也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政府法制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必须围绕贯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
二、当前和今后五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我市“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总体部署及“提前、升位、两位数”的发展目标,依照国务院《纲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
(三)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使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执法活动明显改善;政府法制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权力得到有效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增强,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