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从各级政府到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一是要明确各级防火负责人及其职责。按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各级政府和社会各单位防火负责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职责,全面落实逐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二是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级政府和社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目标,采用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的办法,将消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考核和评估,加大监督机制。为保障消防责任制落实,通过日常检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等多种形式,不断进行考评验收。政府要对相关部门进行考评,部门要对所属单位进行考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社会单位进行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四是实行奖惩兑现。要把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政绩考核、评先创优、晋职晋级和经济利益挂钩,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玩忽职守,以致造成火灾事故的应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创新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是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防控火灾能力的社会力量,也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础。
(一)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负责人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消防培训的针对性、知识性和实用性,把培训当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消防意识的重要途径。社会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普及到一线职工,落实到具体岗位,使广大员工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