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4.提升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网络建设,2010年底前全面建成黄河兰州段出入境断面、甘青两省河流交界断面、城市市区优化和加密的空气自动监测站、市控重点气、水污染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全市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实时动态监测监控。完善环境监测监控标准和技术规范,尽快统一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信息发布。实行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制度,并逐步健全日报及预报系统。实行黄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日报制度,开展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月报制度。强化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提高微量、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逐步开展土壤、菜篮子基地、农业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环境等监测业务。
  5.深化环境宣传教育。按照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宣教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建成具备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环境展示、信息资料、文化交流、新闻发布、青少年环境教育等综合功能的环境教育基地。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开展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将环保科普知识编入中小学教材,将环境伦理和环保警示教育融入全民教育,增强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和环境法制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要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主要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实现。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进行环保目标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2.建立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市、县区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统一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及时互通信息,加强协调,形成解决环境问题的监督合力。
  3.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惩处机制。健全市、县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考核,通报完成情况。完善环保绩效考评机制,将环保实绩列为市、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监察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建立环保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问题。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按要求完成环保任务、实现环保目标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