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
(漯人口[2007]68号)
各科室站、计生协:
根据市纪委《关于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漯纪发〔2007〕4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措施: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委机关各科室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进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买卖交易;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和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严禁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
二、严密组织清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清理,逐个、逐台电脑删除股票、聊天及游戏软件。对办公电脑未删除股票、聊天及游戏软件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各科室于2007年30日前,将清查情况报监察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无视禁令利用上班时间上网查询、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聊天、玩游戏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告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离岗位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分管领导明知分管科室、科室工作人员发生违反禁令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