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安监局将于11月初,组织开展对各区在机械制造、工业烤炉、家具加工、陶瓷生产、非煤矿山、商贸、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达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完成达标工作的,进行通报。
(五)开展对执法机构组建情况的专项检查。年底前,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对各区、各街道执法机构组建情况和执法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法机构未组建和执法人员未到位的,坚决予以通报。
二、加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
各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非法生产或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坚决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重伤1人以上及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实行从重经济处罚。
三、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各区、各部门要与新闻媒体紧密合作,通过采取安全事故曝光、召开警示教育和新闻发布会等措施,加强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齐参与,共同推动集中整治行动见成效。
(一)设立“安全生产曝光台”专栏。从9月起到年底,市安委办在《深圳商报》显著位置不定期推出“安全生产曝光台”专栏,刊登全市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公布事故单位、法定代表人,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二)召开警示教育会和新闻发布会。市安委办定于9月3日召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对今年以来发生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后,市安委办每月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警示教育会,对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企业进行及时通报,对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予以警示教育,对典型突发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区、各部门要对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