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国君工作分工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7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按照相对固定、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原则,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国君工作分工及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孙国君 协调联系自治区交通厅、劳动保障厅、电力工业局、民航西藏区局、国税局、援藏基金会、中国银监会西藏监管局、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驻藏各银行、各保险公司、自治区总工会。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保密办。协助肖传江副秘书长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工作。
德吉卓嘎与孙国君工作交叉代管。交叉代管的同志同时在拉萨时,不行使交叉代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