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人民群众对政务活动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原则和服务承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各种途径,面向社会及时发布政府规章、措施和政务信息,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保持政策和重大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透明度,增大政府工作的可预期性,进一步树立政府威信,推动整个社会信用的完善与发展。
(二)着力提升企业信用。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失信惩戒和信用自律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市场信用度。
1.通过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将分散在行政执法、司法及银行等各个部门和机构的信用信息归集、整合、披露,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这是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和开展信用评价的基础条件。
2.积极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偷逃骗税记录;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信用评价,订立行业信用守则,规范行业行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依托“金保”管理系统,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用工备案、工资标准、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信用数据库,以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为重点,将劳动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信用机制。
3.健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使其“一时失信、终身悔恨,一地失信、社会不容”。
4.引导企业加强信用自律,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信守合同、依法纳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主动申报信用信息,维护信用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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