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08年3月-11月)
1.2008年4月底以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和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
2.2008年6月,形成规划初稿,报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邻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衔接。
3.2008年9月,根据衔接意见修改形成的规划,再次报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
4.2008年11月根据衔接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与专家论证报告一起报省人民政府审议。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成果,发挥各类专家咨询参谋作用,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同时,可以委托若干科研机构、高校和有关部门的科研单位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并协助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九月三日
附件
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牛仁亮 副省长
副组长:李顺通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令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兰光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建国 省财政厅厅长
张怀文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茂设 省建设厅厅长
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刘向东 省环保局局长
成 员:洪发科 省经委主任
王晓林 省交通厅厅长
廉毅敏 省科技厅厅长
孙连珠 省农业厅厅长
杜创业 省林业厅厅长
安焕晓 省计生委主任
赵新平 省地震局局长
张世英 省气象局局长
牛来有 省测绘局局长
段建国 省人民政府经研中心主任
李留澜 省社科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