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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8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环保局、电力工业局、通信管理局、民航西藏区局,西藏公安边防总队:
  《“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自2006年9月召开以来,在民航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十一五”期间西藏民航机场建设各项工程进展顺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西藏发展 维护西藏稳定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06〕91号)和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2007年7月26日,“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在西藏拉萨召开第二次会议。领导小组组长、西藏自治区副主席杨海滨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和领导小组副组长、成都军区空军副参谋长姬有明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电力工业局、环保局、西藏公安边防总队、阿里行署、昌都行署、日喀则行署、成都军区空军和国家民航总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藏区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发了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民航西藏区局局长徐波同志就落实“十一五”西藏民航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阿里昆莎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胡金法和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胡朝兴作了专题汇报。
  与会代表就“十一五”西藏民航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新建阿里昆莎机场工程
  阿里昆莎机场建设工期紧、任务重,会议原则同意:
  (一)由国家民航总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推进立项审批工作,力争尽早获得国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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