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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意见
(漯政[2006]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体系,营造安全、方便、实惠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7号)和《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运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农村流通网络,能够较好地克服农村商业网点小而散的弱点,降低农村商品价格,减少农民支出;有利于促进农村经销企业规范化经营,从流通和消费领域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促进农民安全消费;有利于搞活农资流通,增强农资经营企业抵抗价格风险的能力,稳定农资价格,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有效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总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抓紧推进此项工作。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运作方式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农村流通产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企业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通过建设“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在2005年已建设107家“农家店”的基础上,用2―3年的时间,新建和改造1500家“农家店”;试点企业形成比较完善的商品配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主要内容。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乡镇“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农家店”的建设和改造,按商务部印发的标准执行。倡导大型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进行“工商联手”,研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自有品牌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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