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2007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政风行风中常见的若干问题(办事推诿拖拉、态度粗暴冷漠、收费罚款不规范、接受吃喝玩乐、收受或索要钱物、管理服务不到位),由测评者根据实际情况在测评表上选择打“√”,可选多项,若有其他问题可在测评表“其他”一栏中具体写明。

  3、“2007年存在问题举例”。举出被测评部门和行业2007年存在问题的典型实例。每个测评者至少写出1个实例。

  (说明:测评评价分为5档,依次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测评者在填表时根据自己的感受和所调查了解的情况任选其中一项。确实不了解的,也可填写“不了解”)

  (二)测评表

  1、测评员、监督员使用的测评表。该表由市纠风办统一制作,分为“表一”(测行政执法类部门)、“表二”(测综合管理类部门)、表三(测行业)。

  市监督员使用的测评表,由市纠风办直接发放和组织填写,实行实名制填写。区县监督员和测评员使用的测评表,由市纠风办发至各区县纠风办。其中,区县监督员使用的测评表实行实名制填写;测评员使用的测评表由各区县纠风办编号(方法为:区县名-000号,如“浦东新区-001”)后再发放给测评员。每个监督员、测评员均须由本人独立填写完成一套测评表(含表一、表二、表三)。

  2、中介机构使用的测评表。该表由中介机构根据市纠风办规定的测评内容设计制作,经市纠风办审定后使用。

  五、测评方法和有关事项

  (一)实行“全面测、重点评”

  对29个部门和行业全部进行“测”;对其中的劳动保障、工商、质量技监、旅游管理、市容环卫管理、市容环卫服务、城管执法、公交等8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二)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为发挥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市纠风办继续组织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向社会作出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在本市主要媒体和互联网上刊播。

  (三)抓好非“重点评”部门和行业的自查自纠

  非“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应认真实施自查自纠,有计划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听取他们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介绍,平时要给予关心、帮助和监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