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实现安全稳定责任目标单位的通报
(渝供办发〔2007〕1号)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2006年,我社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和《
信访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上下紧密协同配合,坚持不懈地抓好“双保”责任书的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分析疏理和解决不稳定因素,全面完成了安全稳定年度责任目标,取得了年度系统安全稳定方面和伤亡、火灾“零事故”,以及无群集访闹事事件的显著成效,维护了系统的安全稳定,促进了改革发展。经企业自查总结,市社督查考核,市总社决定对实现2006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目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按与市总社在2006年初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从事安全稳定工作的人员给予100~300元/人奖励,费用在本单位列支。
希望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创建平安重庆、和谐系统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严格落实责任制这个关键,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认识,警钟长鸣,再接再厉,求实务实,把今年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确保社系统改革、发展的深入开展,确保企事业单位的一方平安,为努力构建和谐重庆、和谐系统、促进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2006年实现安全稳定责任目标单位名单。
二○○七年元月十二日
2006年实现安全稳定责任目标单位名单
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重庆市金帆果品有限公司 重庆金鼎日杂有限公司
重庆市棉花有限公司 重庆新合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农联家电市场有限公司 重庆市棉麻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