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治社能力的实施意见
(渝供发〔2007〕56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
为了进一步增强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努力提高依法治社的能力,按照全国和重庆市“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有关决议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我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治社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供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供销社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法制理论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供销社各项事务,做到依法治社、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学习内容
供销社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认真学习
宪法,掌握
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认真学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物权法》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